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内蒙古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时,综合全案,加大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主观恶性、悔罪表现等方面的审查,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努力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自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以来共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共计18件28人,提出建议并作出变更羁押措施5件7人。 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充分彰显了检察温度,既依法保障被羁押人人身权利,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办案效果。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将此项工作做实、做细。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时刻提醒检察干警做到将羁押必要性审查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推进,加强责任传导和整体谋划,避免审查工作流于形式,浮于表面。 二是更新司法理念,细化工作措施;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贯穿于每一个诉讼环节,进一步更新羁押理念,降低审前羁押率,使羁押必要性审查传递检察监督人性化。 三是挖掘典型案例,注重成果转化;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过程中,注重提炼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让工作成效充分彰显,让司法办案有力量、有温度。(袁媛) [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