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网上晒出江西省某高中性教育教材,其中出现了女孩婚前性行为会被认为“下贱”等字眼,许多人质疑这是在侮辱女性。该教材出版机构之一二十一世纪出版社负责人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认为,因为有加引号,并不能算侮辱女性,同时他表示,会及时对此书进行修订。由于该书前言部分写明“本书经江西省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江西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已介入此事调查。
涉嫌不当措辞的内容,出现在该教材“性罪错对青少年的危害”部分,其中提到:“婚前性行为,对于女孩的心身危害尤其巨大。女孩因爱献出身体,并不能增加男孩对她的爱,还会被‘征服’她的男孩认为她‘下贱’,发生性关系反而会使女孩失去爱情”。也有读者意见认为,这只是在转述一部分男孩的看法,而现实中确实存在这样的观念,不能说反映现实有错。
问题在于,现实中有那么多不同的对于青春期性、身体和感情的看法,为何教材偏偏选了这一种?究其实,还是借他人之口,为特定观点张目背书。这样的观点错就错在,试图用恐吓手段来阻止青少年对性的好奇和尝试。这么做,不仅达不到目的(如果恐吓有效,哪来那么多大中学生堕胎),而且强化了男尊女卑的观念。因为,它将性的贸然尝试,视作女性单方面的问题。性是两个人的事,但如果女生做,那么她就是不自重、下贱———这种男女生区别对待的双重标准和奇葩逻辑,无论出版社如何做出辩解,也改变不了这样一本通过官方审定的教科书公然鼓吹性别歧视的事实。
一家以“二十一世纪”命名的出版社,观念还停留在十二世纪的水平,这让人怀疑,到底编写者是谁、审核者又是谁?编写者是否具有编写一本性教育教材所理应具有的理论和实践水准?实际上,有关青少年性行为的问题,国内外已经有大量性教育教材,经过充分倾听青少年、家长和教师各方的声音,经过专家学者评估,已给出了一些不错的答案。比如性行为确实不宜太早(但跟结不结婚没关系,是不鼓励过早性行为,而不是反对婚前性行为),理由是青少年尚未在思想上、身体上和经济上承担得起意外怀孕和为人父母的责任。
尤其对于女性,意外怀孕造成的生育和抚养,意味着中断学业,进而影响事业和人生前景。这样的教育观念,着眼于女生的整个人生阶段和根本利益,而不是把性污名化,将性行为的后果“归咎”于女生。它强调男生女生都有责任了解性行为的安全知识及后果,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提供足够资讯,让青少年充分知情、谨慎行事,比单纯恐吓有效得多。
如果教科书总是在规训女孩“要检点”“要自重”,“他惹你你不要理他就没事”、“女生被非礼是因为穿得少”“不要夜里出门”……总之动辄得咎,怎么都因你而起、是你的错,女生事事被耳提面命,日益生活在一个自我紧缩、自我审查的世界里,怎能期待她们能活出一个快乐并且有活力和有意义的人生?现在一些学校使用的性教育教科书,“问题教材”不少,以上只是一例。把关不严,教育部门今后的麻烦事更多。别以为自己是教育者,年轻人理所当然就是受教育对象;谁不更新知识不向有资质的专家学者请益求教,谁就会出洋相。 [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