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伊犁6月24日电 (记者任涛、徐励)记者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6月22日,州党委、政府紧急安排拨付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730万元,用于灾区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救助。目前,救灾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各县市。
据悉,6月16日夜间至6月19日,伊犁河谷持续降雨,并伴有雷电、冰雹、龙卷风、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气象灾害;截至6月20日18时,洪涝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6628.31万元。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紧急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做好各项防灾、减灾、抗灾工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州财政局党组连夜筹集救灾资金,同时要求各县市要根据实际受灾情况积极筹措救灾资金,认真组织开展生产生活自救,切实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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