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资讯网  www.bjzxnet.com 我要投稿   登录   注册
北京资讯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民生

北京青年报:“过劳死”应尽快纳入工伤范畴

时间:2016-12-12  来源:北京青年报  

    “求你不要说出那句话,宝贝加班吧,感觉身体被掏空,我累得像只狗。”前段时间,这首神曲《感觉身体被掏空》横空出世,迅速刷遍朋友圈。原因之一是歌词唱出了当前许多上班族的心声——过度劳累,透支健康。据12月11日央视报道,巨大的工作压力导致我国每年“过劳死”的人数达60万人,已超越日本成为“过劳死”第一大国。

  我有一个同事工作十分拼命,属于“老黄牛”的典型代表。工作经常加班加点,常常是每天工作到深夜,第二天又强打精神准时出现在工作岗位上。结果在去年初突然倒下,昏迷了一年后离开了这个无比留恋的尘世。这位同事的“过劳死”最后也并没有纳入工伤范畴。

  在对待这位同事的态度上,单位其实已经做得相当不错了,没有纳入工伤范畴,更多的是属于制度的缺憾。《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的七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中,无一提及“过劳死”。第15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一条款看似为“过劳死”找到了法律基础,但在实践中,很多“过劳死”并不是在工作时间倒在工作岗位上。拿这位同事来说,就是在家中倒下的,而且抢救时间远远超过了48小时。

  叙述到这里,相信很多人都会有一种心痛的感觉。在“过劳死”这个现象上,我们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一,可是“过劳死”竟然还存在法律硬伤。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虽然在劳动者保护上,我们在很多方面已然做得不错,但依然存在一些短板。而随着形势的变化,这些短板逾显其绌。这也提醒我们,迫切需要根据变化的形势,与时俱进地推动劳动保护立法,尽快把“过劳死”纳入工伤范畴。

  立法是需要的,但在这过程中,是不是只能耐心等待?这里不能不提到工会的作用。《劳动法》第41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劳动时间。”如果这一条款得到落实的话,很多加班根本不可能实现。但在实际上,大多数加班,并没有征求工会和劳动者的同意,更不要说协商了。并不排除现实中有一些主动加班。但要看到,当主动加班成为普遍状态时,单位文化往往存在重大问题,而这同样是工会的责任所系。

  工会存在的全部价值,都是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而来的。在整体劳动力过剩、就业不充分的背景下,单个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面前,是没有多少话语权的。如果工会不能起到“撑腰”作用,那么劳动者权益的受损,也就成为了必然。当一个单位劳动者权益出现普遍而重大损伤时,可以说,都存在一个打酱油的工会。这也是人们想问的,面对“过劳死”的存在,工会是否应该发挥作用,应该发挥什么作用?现实中很多工会,满足于一年给劳动者争取几百元的福利,这无疑是对职能的自我弱化和自我矮化。

  在很多方面,我们已经成为了世界第一,还有许多的世界第一值得我们去追求。但是,“过劳死”世界第一的帽子不要也罢,这顶帽子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格格不入。从问题导向出发,一方面,我们应该从制度方面去考虑如何使法律法规真正保护劳动者,在制度上该建立的要建立,该完善的要完善;另一方面,则应该发挥工会的作用,让工会真正成为劳动者的“靠山”。工会不能当“过劳死”的旁观者,只应该成为“过劳死”的终结者,在这方面还有很多的文章可以做,可以做好。 


[正文结束]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本网注明来源为北京资讯网的稿件,版权均属于北京资讯网,未经北京资讯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使用。
    2.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北京资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同本网联系。邮箱:hnppxc @126.com
    特别提醒:本网刊发的所有商业信息,文章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仅供参考。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图片新闻
冷空气袭北方 降温4-6℃伴大范围降水
冷空气袭北方 降温4-6
热门点击
  1. 2022首届河南“我为心目中放心副食
  2. 2022第十一届国际无人机系统展将于
  3. 策协快讯 走进广告喷绘龙头企业—
  4. 汝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鹏,副市长
  5. 火车半夜深更鸣笛声震耳欲聋?当地政
  6. 2022第十一届北京国际无人机系统产
  7. “啓思中学招生,74中学收费” 郑州
  8. 天寿陵园成功摘得紫钻标识,填补北京
  9. 新乡学生投诉: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学费
  10. 2022第十三届减灾应急安全博览会将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版权说明  
北京资讯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12-2024  http://www.bjzxnet.com
主办单位:北京资讯网  ICP备案号:豫ICP备2024043660号 技术支持:河南科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