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3日电 (记者杜海涛)为加快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步伐,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与物流运作规律,营造更加公平公正高效的进出口环境,海关总署今天发布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福建、广西、海南等三省(区)内的福州、厦门、南宁、海口等4个海关启动区域通关一体化,进一步扩大了泛珠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范围。
此前,海关总署已经在广州、深圳、拱北、汕头、黄埔、江门、湛江海关启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形成涵盖广东地区海关通关全流程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实现广东地区通关作业一体化。
此次扩大区域后,粤、闽、桂、琼4省区内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进一步促进了贸易便利。 [正文结束] |